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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盐田区教育局发布时间:2010-10-03
符合深圳市人口管理“1+5”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,由财政按同样标准给予书杂费补助,并按该校的收费标准减去财政补助后的金额缴费入学。具体免费标准为:小学每生每年免收杂费388元,课本费340元,共计728元;初中每生每年免收杂费538元,课本费504元,共计1042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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